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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2015年05月12日 16:27  访问量:

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协助校长指导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组织,是学校授权对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处理有关事项的专门委员会。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

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资深教授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委员若干名。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任期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并参与教学运行及教学质量的督导,对各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进行监督和指导。

2.对学校本科教育整体规划、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3.对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专业的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等重大问题给以指导和建议。

4.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的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并监督贯彻执行。

5.对学校教材建设的规划与实施进行审议与监督、组织与审定教材立项和优秀教材评奖。

6.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师资队伍的建设、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出意见与建议并监督实施,对各类重大教学奖项进行评审。

7.对学校重大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讨论、审核。

8.参与教师教学能力考评。

9.对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教学水平(效果)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10.审议其它有关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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