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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经费报销程序的规定

2018年11月06日 09:31  访问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综【2018】2号

 

 

教务处关于经费报销程序的规定

 

为加强经费报销的审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实际,特对经费签字报销程序及要求做如下明确:

1、经费的使用及报销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报销规定,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经费签字报销程序:

(1)经费使用人按照财务要求整理好票据,填写相关报销表格。

(2)相关科室审核票据,注明经费来源,如项目等并登记;

(3)主管副处长审核经费来源;

(4)处长签字。

(5)在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范围内,超出二级单位核定经费标准部分的,经费使用人需提出申请,由主管副处长签署意见和原因,报处长审批。

3本规定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即日起执行。

 

 

 

                                             2018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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