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麻巧珍学历证书并取消学籍的公示
麻巧珍,女,考生号:06150302153105,系我校2010届毕业生。
经查证,我校2010届毕业生“麻巧珍”实名许娟娟,山东籍,通过不正当手段,违反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取得了2006年高考报名资格。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注销麻巧珍取得的学历证书(证书编号:101101201005002857),并取消其学籍。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51-3922061
教务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