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北 大 学 教 务 处
学籍[2020] 73号
各学院及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成绩录入模块已全面开放,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登录地址
通过数字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业务直通车——登录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
二.成绩录入模块开放期
2020年12月07日8:00开始
2021年1月18日18:00结束
三.工作要求
1.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完成成绩评定、成绩录入工作。无故不按时录入成绩且未提交申请者,按《中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2018]19号相关规定处理。
2.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录入课程成绩的(在假期间进行实践的课程),请在第二十周(1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说明情况,经学院教学院长同意盖章后,交教务处审批备案。经批准延迟录入的课程请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补录。
3.成绩录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四.成绩归档
纸质版成绩单一式三份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装订好后,请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上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一份随试卷装档,一份报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存档)
五.注意事项
1.申请缓考的学生成绩,本次无需再录入期末成绩,但需如实录入平时成绩,否则会影响缓考学生的总评成绩。
2.标记为违纪状态的学生,平时成绩如实录入,期末成绩无需录入,总评成绩系统自动记录为0分。
3.课程考试成绩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安排任课教师按时、准确地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4.成绩录入过程中遇到困难,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电话:3922061。
附件:《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成绩修改(勘误)工作流程》
教务处学籍科
202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