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北 大 学 教 务 处
学籍[2021]14号
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第二轮毕业资格
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毕业生工作,现要求各学院(校区)进行第二轮毕业资格审核,特通知如下:
一、 工作机制
2021年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实行以学院核查为主,教务处学籍科复核为辅的双线工作机制。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毕业审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
二、 毕业资格审查对象
2021届预毕业生
三、 毕业审核办法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核对确定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总学分与学分结构。实际执行情况与培养方案有出入的,需提交变化原因说明。
四、审核要点
1. 按培养方案审核学生是否缺课、是否不及格。
2. 审核必修、专业选修(限选、任选)及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是否达到毕业学分要求。
3. 审核学生成绩绩点是否达到学位授予要求。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5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4. 审核交流学生成绩,认定交流学生学分,确定交流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五、工作要求与安排
1.毕业生信息审核阶段(2021年5月10日—5月17日)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核对表,逐项核实毕业生成绩,并做好核对存档工作。
(2)请各院于5月17日前向教务处学籍科报送审核汇总表(附表1)和2021届毕业生名单(附表2),电子版发xjk@nuc.edu.cn。
2.复核(2021年5月18日-21日)
学籍科在各学院报送基础上进行复核。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