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退役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作者:  点击量:[]

中 北 大 学 教 务 处

学籍[2021]30号



           

关于2021年退役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现启动2021年退役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1年退役且转入至2020级就读的在校学生。

二、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13日-10月15日,学生参照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7]27号)(以下称“转专业管理办法”),提交《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至所在学院教学科。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10月18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转出资格后,将《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10月19日,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将名单发送至转入学院。

3、转入学院考核选拔与公示。10月20日-25日,转入学院按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考核,确定拟转入名单,转入学院将转专业汇总表、《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交至教务处。

4、结果公布。10月26日前,教务处汇总拟转入名单、公示。

三、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本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的培养理念,成立院长或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事宜。

2、 本年度转专业工作实行线下审核,包括转专业条件设定、学生申请、转出与转入学院审核审批、指定班级及学籍处理等。请各学院强化时间观念,本着学生为本的原则,按时间节点完成转专业相关审核与审批工作。

3、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转专业咨询工作,指导和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地选择专业。

4、 各学院应加强转专业过程管理。转出学院要对拟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拟转入学院要本着培养学生的原则,全面审核学生材料, 不符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回。要给学生明确是否需补修课程以及修读要求。要及时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及拟接收学生名单。

5、 各转入学院要做好选拔考核工作的组织以及审核结果的解释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转专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7]27号)

2、《中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3、《中北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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