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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的有关事宜

2016年10月12日 17:49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各学院要对本院各专业2016/2017学年第学期的教学计划进行核对,以及填写2016/2017学年第学期的教学进程。有关注意事宜如下:

一、教学进程

1、,各专业教学进程中设计到金工实习、公益劳动和电子工艺实习的,必须在进程表中标注出来,但具体时间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教学环节的时间(例如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大型实验等实践性环节)由各学院安排;

2、1027日之前将填好的教学进程表盖章(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yk@nuc.edu.cn)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教学计划

1、在对2016/2017学年第学期核对过程中,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与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不相符,其中对于更改课程名称、增减授课学时、学分的,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对于更改课程的开设时间,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的,各学院可依据自己的权限自行调整。

若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要在1025日前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2、1029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核对无误装订好的教学计划(装订方法:左侧装订,需有封皮)打印一式2份,经教学副院长和专业建设人签字、学院盖章后1份报教务处教研科,1份留学院。

注:请在核对时一定要把课程性质(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属性的调整)维护好

 

附件:2016-2017-2教学进程

 

 

教务处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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