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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中北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年10月19日 09:21  访问量:

     中北大学教务

    教研[2017]4 

 

 


 

关于对2016中北大学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有力地推动我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深入研究,加强对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按时完成项目既定任务,提升教育教学创新研究的整体水平,学校将对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将有关检查要求通知项目负责人并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的自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中期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已做的主要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

2、后期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经费计划。

3、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为项目组自查、专家检查两个阶段。

 1、各项目组根据检查的内容,填写《中北大学教学研究课题中期进展情况报告书》(见教务处相关下载)一式一份,同时,课题研究已经开展的工作,如问卷、调查表、论文等有关阶段性研究成果要以复印件形式附在《中北大学教学研究课题中期进展情况报告书》后,于2017年10月30日前交所在学院(校区)教学科(或所在部、处及直属单位办公室)。

     2、对于一般和小额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中期检查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在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前请提前将时间、地点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以便于委派相关人员参与检查,否则认为没有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11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的中期检查工作,同时将中期检查材料留存备案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书面说明,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交教务处;如果无故不进行中期检查的,学校除对该课题予以终止外,在以后立项申请时将不予支持。

    3、教学改革创新的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各相关单位请于11月1日前将重点项目组所交的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将于11月8日前组织专家完成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将最终的检查结果汇总后于2017年11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教务处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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