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北大学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申报工作以及推荐2018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教研[2017]11号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高〔2017〕11号)和《中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3]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并择优推荐2018年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本次教改立项的目的是通过对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工程教育认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特色培育、科研促进教学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更好的条件保障。
二、立项依据
根据研究的内容,本次立项分为教学综合改革类,专业建设类,人才培养改革类,实践教学类,创新创业类,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类,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类及其它等大类。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如有在研项目的,不允许参加本次申报;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当年参研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申报新课题的内容不能与以往公布课题的内容重复。
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人事关系不在项目承担学校的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教改项目申报,根据立项指南的要求(具体参照《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积极组织广大教师申报适合开展的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交所在单位。
4、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步评审工作,并将同意立项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排序汇总,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12月20日之前将申报表和各单位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jyk@nuc.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5、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级项目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评审。
附件:
1、《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
3、《中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