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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8-19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通知

2018年10月08日 14:17  访问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实践[2018]19号 


      

关于启动2018-19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通知

各学院:

实践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北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校教 [2017]17号)和《中北大学实践教学教师工作规范》(校教 [2017]11号)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工作,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现决定开展本学期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推进校院二级质量管理,落实学院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主体作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工作

(一)专家组

本学期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分为:实验、课程设计、实习三个专项检查组。

组长:高春强

1.实验组

组长:李迎春

成员:王黎明 程志刚 李世中 赵冬娥 秦品乐 王海宾

秘书:姬文芳

2.课程设计组

组长:董国川

成员:曾志强 刘文怡 曹雄 胡拖平 李众 吴剑

秘书:马丹

3.实习组

组长:周汉昌

成员:孟立凡彭佑元 李仁伟 张翼 杜刚 李晓

秘书:景芬

(二)具体工作及安排

1.各组主要工作是查看各学院上学期实践教学检查档案,督促各学院进行本学期实践教学检查工作。每个专家全程随机跟踪至少两个项目。

2.各组根据教学任务、组员情况进行合理分工。

3.各组在第16周(12月17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总结报告、各种检查资料(专家评价表、学生评价表、问卷调查等)。

4.专家反馈会和学院座谈会于第17周、18周(12月18日-28日)左右召开。

二、学院工作

1.各学院根据本学期的实践教学安排自行进行质量监控工作。

2.各学院在10月20日前将本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整理存于本学院教学科,以便专家进行抽调检查。

3.各学院将本学期检查材料(检查安排、专家评价表、学生评价表、问卷调查工作总结等)于期末整理存档。

4.各学院于本学期末前将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总结(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1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实践教学科3922066。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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