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团队与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提升创新创新创业教育师资的数量与质量,为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现决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团队与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年来,从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下以简称“大创项目”)指导和各类大学生科学竞赛指导的优秀团队与个人。
二、评选条件
1. 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团队
评选对象为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工作的教师团队。评选的重点是教师以团队的形式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的指导,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在各项创新创业活动中成绩优异,并在给学生平台搭建、校外创新创业资源建设中成绩突出。
2. 创新教育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为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工作的教师。评选的重点是指导学生参与大创项目、学科竞赛数量多、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实践动手能力各种活动;申报与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教改项目及拓展校内外资源,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1. 有意申报的集体与个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团队申请表》(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申请表交学院。
2. 各学院对先进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初评,每个学院团队限报2支,个人限报3人。3月11日5点前将评审结果的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于交于实践教学科马老师;
3. 教务处于3月12日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确定后向全校公示。
四、奖励
1.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情况,择优遴选若干个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团队和若干名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教师。
2. 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团队和优秀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3.对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团队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获奖者,学校在创新创业活动的项目评审及经费资助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各学院综合考虑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在教师职称评审、业绩考核等工作中予以倾斜。
五、其他
在评选过程中,各级组织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除追回相应的荣誉称号外,还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3922066。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