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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的通知

2020年10月06日 18:06  访问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实践〔2020〕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持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现双创教育再升级,结合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建设工作,利用工程训练中心优质资源,打造万人级双创教育规模,营造强大双创教育环境,构建校级“创新创业综合实践平台”,学校决定启动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1、着眼国家战略,紧盯新工科发展方向

2、突出交叉融合,实现全学科学生覆盖

3、紧抓课程建设,打造双创教育新模式

4、优先产教融合,构建协同育人新机制

二、建设范围

1.本次建设范围为面向全校学生(仅服务本院学生的不在此次建设范围)的新组建的或已初具规模有意向搬迁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2.本次平台建设地点为工程训练中心,平台建设鼓励学科交叉,体现“工程教育新理念、学科专业新结构

三、建设要求

1、本次建设由学院指定教师团队申报,鼓励跨学院组建教师团队参与申报。

2、教师指导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有丰富的双创教育经验或能力,且职称分布合理。

3、申请建设的平台至少开设1门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如未申报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或申报未批准,可参看2020529日教务处网站《关于组织校级2020年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申报的通知》,同时上报课程建设申请。

4、申请建设的平台至少支撑或服务于1项二级以上或具有影响力、学科特色明显的三级学科竞赛(竞赛级别可参看学校发布的《年度学科竞赛目录》)。

5、平台申请成功后,由学院或教师团队为主负责平台相关设施的购置,学校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可提供急需的硬件购置费用。

6、由工程训练中心统筹协调各平台房间分配使用及日常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平台的业务管理。

7、平台运行须制定合理规章制度,建议由学生管理为主,教师参与为辅。

8、建立平台年度考核机制,由工程训练中心和教务处综合平台年度运行、开展的工作、取得成绩及培养目标调查等方面组织实施,实行动态淘汰机制,切实保障平台双创育人效果。

9、平台参与学生人数应为平台可容纳人数的3倍以上,并保证不低于30%的其他学院的学生参与。

10、平台申请过程中不考虑公共区域,学校将根据整体申报情况,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会议室、研讨室、项目路演室、比赛调试室等。

四、其他

学院指定教师团队认真填写《中北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于1016日前将纸质稿1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至邮箱sjjxk@nuc.edu.cn,如无双创教育实践类课程,并填写课程建设申报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3922066

工程训练中心 联系电话:3922229

 

 

                                          工程训练中心

教务处

                                       20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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