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职责 | 办事指南 | 规章制度 | 教学资源 | 信息公开 | 下载专区 
栏目导航
 教务通知 
 教务动态 
 教务文件 
 教务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通知>>质量管理科>>正文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题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25日 09:50  访问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质[2018]18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题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根据《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意见》(校教〔2018〕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学院(校区)在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当中的主体责任,各学院应建立并完善涵盖主要教学环节的“自我检查—自我诊断—自我反馈—自我整改”的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实现质量监控工作的常态化。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题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本次“试题试卷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教指委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试题试卷专项检查工作。

2.专项检查内容: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部理论试题试卷(包括以撰写论文、小组答辩、大作业等为考查形式的课程)。建议各学院(校区)将检查结果与2017/2018学年教学绩效直接挂钩。

3.各学院(校区)要将本次“试题试卷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在本院教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并且将沈校长对学校16个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题试卷抽查评价”情况在本院教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

4.学校将组织试题试卷专项工作小组开展检查工作,对在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将全校通报,并责令所在学院限期整改。并上报学院整改工作总结。

二、时间安排

1.院(校区)自查

9月25日-10月10日,各学院(校区)自查和整改。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于10月11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和自查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其他自查材料留存各学院(校区)。

2.学校检查

10月12日-10月16日,学校检查。各学院(校区)的检查时间为半个工作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结果反馈

10月17日起学校检查组将检查结果书面反馈至各学院(校区)。

4.院(校区)整改

各学院(校区)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并及时将整改方案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5.整改回访

根据各学院(校区)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学校适时组织整改回访,提升整改成效,并将整改结果进行写实性通报。

三、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建潮

    副组长:吴淑琴

    成  员:教务处副处长、各学院(校区)教学院长、部分教师代表。

工作小组:工科1组;工科2组;理科组;文科组

四、今后工作方式

1.各学院(校区)要根据《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意见》(校教〔2018〕1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每学期“试题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与每学期开学第1周上报教务处质量科备案。

2.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将在每学期开学后第3周安排“试题试卷专项检查”督导工作。

3.教务处质量科每学期要将“试题试卷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情况汇总后,向全校通报。

 

附件1:中北大学试题试卷自查情况汇总表(学院用表) 

    附件2:中北大学XXXX学院(校区)试题试卷检查情况登记表(专家用表)

    附件3:中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试题试卷评价表

                                           

                                                                教务处

                                                              2018年09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有关课程评估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新生开学教学秩序督导安排

关闭

版权所有:中北大学教务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