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质[2020]1号
关于提交2019/2020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不断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北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各院在学期初已制定了符合自身学科或专业特点的具体评价实施方案,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提交评价结果的要求通知如下:
1. 评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 评价对象:承担本科课堂教学的全体任课教师。
3. 评价完成时间:
(1)随堂听课评价、看课评价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网上评价;
(2)课程教学痕迹评价应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
(3)学生评价应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
4. 各院将各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汇总表见附件),并提交质量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zhgk@nuc.edu.cn。
5. 提交时间:下学期开学第三周结束前完成。
附件: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