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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年03月31日 17:36  访问量:

校教〔2013〕8号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中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已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13年5月6日

中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持久开展,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改课题立项指导思想

教改立项课题必须坚持研究、改革、建设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边建设,重在改革与实践。立项课题一般要求目标明确,进度合理,成果具体可测、有实际效果。

教改立项课题要突出四个部分:第一,我校本科教育的宏观战略研究;第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主要包括教学思想,人才培养模式,素质教育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第三,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实验室和教材建设等;第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研究,包括教学管理体制,教学运行机制,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的研究。

二、教改课题立项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引导教师把提高质量作为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促进作用,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形成人才培养新优势,努力出名师、育英才、创一流。

通过项目实施,使学校主动适应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大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工作中,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专业素质,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践教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努力在影响和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形成一批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特色鲜明,应用范围广、受益面大、效果明显,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

三、教改课题立项原则

1.各学院申报的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方案改革类项目,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或长期从事本科教学活动的副高职以上教师主持,若项目进行期间主持人工作有变动,不再符合项目主持人条件,则项目主持人要作相应的调整,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组的成员必须是项目所涉及的各系列课程教师(在岗)及部分教学管理人员。

2.各学院申报的课程内容、体系研究及教学方法、手段研究项目,必须围绕各学院相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展开。

3.教改立项的选题必须思路清楚,方向明确,符合我校的总体教改要求,与当前教改发展趋势一致,并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我校人才培养计划的完善及实施。

4.课题内容要按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目标设计,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突出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使之适应新世纪对人才的要求。

5.教学研究课题组人员职称、年龄等要合理,注重老、中、青结合,形成一定的梯队。

6.各课题研究的期限依研究内容而定,一般为2年。

四、教改课题立项的工作程序

1.教改立项课题的申报

教师按中北大学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申报课题,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申报。

2.教改立项课题的评审

(1)学院初审:各学院按照本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做出立项的排序;

(2)专家函审:学校建立教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库,根据教师申报课题的类型,评审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对课题进行不记名评审,然后由主管部门量化,排序;

(3)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主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校评审委员会,申报人经过答辩之后,由评审委员会审议投票,最后交主管校领导批准立项。

(4)被批准立项的自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填写《中北大学教学改革立项任务书》,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

五、教改课题立项的政策保证

1.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部分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资助金额按年度公布。

2.对工作突出、成果显著的课题要加大资助力度,并向山西省教育厅推荐立项,同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

3.参与教学研究课题项目的教师在校内评先进、评定职称等方面,与参与同级别科研项目教师同等对待。

六、教改课题管理

1.各级教改项目研究经费由教务处统一归口管理,经费的使用实行教改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专款专用。教务处负责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凡是将本项目经费挪作它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将追究课题负责人的责任。

2.经费的具体管理,通过立项后划拨50%,中期验收通过后(中期未通过验收按期改正后)划拨40%,未通过中期验收并未按期改正停止经费支持,结题验收合格后划拨10%,验收不合格扣除10%,凡是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原则上在第二年教改课题项目立项时不予立项,并向全校通报。

3.教改项目负责人若在研期间工作有变,不再担任项目负责人,离任前递交项目阶段总结、项目组各成员工作情况、项目组成员变更及经费使用报告各一式二份,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后报教务处审批(省级项目还须报上级机关批准备案),教务处将所有材料归档、保存,作为项目完成后结题、鉴定和获奖排序时的依据。

4.教改课题的日常管理、检查及指导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对组织工作不力、研究工作没有按计划进行的项目,学院必须对其进行调整,以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项目提供配套经费,以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教务处只对各课题的工作进展实行目标管理。各课题组要根据项目申请书的研究计划进程,每学期末做一书面总结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

5.获准立项的课题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负责课题的整体设计、组织实施、课题管理、协调、经费管理等工作。在研期间,教务处负责组织各课题组成果交流报告会,以促进交流及全校教学改革的整体进程。

6.教改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结题报告,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工作视项目级别分省级、校级,由教务处组织。

7.对教改立项课题应特别强调注意研究的实践和应用,对只研究而不在教学中应用的课题,以后不予以立项和评奖。

六、多媒体课件课题立项的管理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实施。

七、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中北大学校办 2013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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