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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中北大学2023年度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通知

2023年03月23日 16:57  访问量:

 

中北大学教务处


教创〔2023〕04号 



关于启动中北大学2023年度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202211号)文件要求及《中北大学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方案》(校教〔20234 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启动2023年度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实施原则

各学院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宗旨,采取学校主导、学院搭台、专业配合、学生自愿的模式,按照自由报名、集体组织的原则,做好前期组织动员工作,全力推进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顺利开展。

二、 整体安排

(一)    宣讲动员(3月中旬——331日)

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学院所属平台负责人、专业教师为成员的工作组,面向全院师生至少组织一次宣讲会,对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全面推进项目实施。各学院于330日前上报“**学院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工作组成员表(附件1)”,并加入“学院双创实践项目工作微信群”。

       

各学院结合专业情况,每个专业推荐2-3名有创新创业实践指导经验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进入校级考核专家库。(附件2: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专家推荐表)

(二)    前期筹备(41-620日)

1.平台摸底(4月上旬)

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结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周平台摸底表》(附件3)对学院平台情况进行摸底,对能够支撑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的平台进行统计,于430日前各学院上报《**学院支撑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平台统计表》(附件4)。

2.题目征集 (430日前)

学院面向全体教师开展题目征集,出题教师参照《中北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周项目任务书》(附件5)格式上报题目,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校级专家进行复审。审核合格的题目进行汇总上报(附件6: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题目汇总表),由办公室面向全校发布。

3.学生申报(51日——520日)

学生自主选择项目进行申报,允许跨院申报,各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情况予以了解,及时调整,满足学生的申报要求。

4.耗材预算(5月中旬——6月中旬)

各平台负责人结合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耗材预算,上报学校办公室。审核通过,各平台启动耗材准备工作。

(三)   项目实施(7-9月)

1.考核专家组开展日常督导及中期检查

2.学院组织答辩考核并上报结果

3.学院工作人员将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及教师工作绩效进行统计并上报。

4.各学院将项目实施相关档案进行归档总结(附件7: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总结模板)。

三、  其他说明

1.所有上报材料均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稿上报至创新创业学院A409,电子稿上报至scxy@nuc.edu.cn.

2.各学院记录实施过程影音、图像资料并予以上报,遴选3-5件优秀作品入选《中北大学2023年度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成果集》。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39210653923056

 

教务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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