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现将《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师生自愿申报,并做好后续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附件: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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