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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优秀教材和内部讲义奖励办法

2015年05月12日 16:39  访问量:

为了鼓励教师编写教材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材质量,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的范围

1.经过一年以上教学实践,由我校教师任第一编者,出版社公开出版教材和内部讲义。

2.各种非完整教学用书、补充讲义、补充练习、零星实验指导、复习资料等不能参加评奖。

二、奖励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无政治性错误,不泄露国家机密,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

2.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特色。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三、评选办法

1.优秀教材和内部讲义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评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奖项。

2.优秀教材和内部讲义评选由本人申报,填写《中北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经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初评,提出初评意见上报学校评审。

3.学院将初评意见及2本样书送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将最终结果上报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评议,产生校优秀教材奖的获奖名单及等级。

四、奖励办法

1.获得校优秀教材和内部讲义,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数量依照当年申报情况选定,但不能超过当年申报数的30%。

2.奖金额度为:特等奖教材10000元,内部讲义5000元;一等奖教材80000元,内部讲义3000元;二等奖教材5000元,内部讲义1000元。

3.获得国家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可比照校级优秀教材特等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可比照校级优秀教材一、二等奖,学校给予奖金,但不再颁发荣誉证书。

4.若出现申报数量少或由于水平达不到要求时,各奖励等级名额可空缺。

五、结果的公示和其它事宜

1.评选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确认后公示一个月,对有异议的优秀教材和优秀内部讲义,由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复审后,报请校长办公会裁定。弄虚作假获奖的,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和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

2.各学院要重视教材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教材的评奖工作。

3.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2006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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