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教务处
实践[2019]26号
关于填报“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统计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真实反映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更好配合发展规划处填报“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各项数据报表,现将涉及到实践教学数据填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统计表的文件命名中标记自然年、时点、学年的,其统计指标说明如下: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
二、每个表的下面都有填报说明及填表示例,每个表所依据的基础数据请参考(附件1)表1-8-1本科实验场所、表1-5-1专业基本情况。
请各学院于11月12日前将表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附件2)、表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附件3)、表GK-3工科专业经费情况(附件4)、表GK-4工科专业本科教学实验室情况(附件5)打印稿签字盖章交回实践教学科,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稿发送至sjjxk@nu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实践教学科3922066。
教务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