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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北大学本科教育课程设计质量通用标准》的通知

2020年05月12日 09:38  访问量:

  中北大学文件

 

校教〔2020〕5号

 

 

关于印发

中北大学本科教育课程设计质量通用标准》的通知

 

各院(校区) 、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中北大学本科教育课程设计质量通用标准》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20年5月8日

 

 

 

中北大学本科教育课程设计质量通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校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计和课程设计类的实训课程。

本标准适用于我校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计和课程设计类的实训课程的建设和评估工作。

本标准共包含7个指标,涵盖18个要点。

1.课程目标

1.1 有公开、可衡量、体现以能力和素质培养为导向,注重非技术能力的培养。

1.2 课程设计目标科学、合理,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2.课程设计内容

2.1 课程设计选题需有代表性、实际意义,注重探究、研究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训练,符合课程目标要求。

2.2 设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能够保障一人一题。

2.3 设计任务综合性强,体现课程思政,能满足配套课程或专业的需要。

3.课程设计过程

3.1 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恰当,保障学生深度学习,保障课程设计目标的达成有效。

3.2 课程设计过程探究性明显,对探究、研究能力的训练方法合理。

3.3 注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4.教学队伍

4.1 具有稳定、数量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队伍,结构合理。

4.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

4.3 教师有足够的精力投入本课程设计中,能积极参与课程设计的研究与改革,保障课程设计效果。

5.支持条件

5.1为学生提供适用的课程设计手册等学习资料,有选择性地向学生推荐、提供网络资源,能够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5.2 课程设计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6.达成评价

6.1 课程设计目标达成评价方法合适,注重形成性评价。

6.2 参与评价各环节有合理的评价标准,评价内容能够有效反映课程设计目标的达成。

6.3 评价结果用于了后续教学环节的改进,且能证明持续改进有效。

7.教学效果

7.1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好。

7.2 学生对本门课程设计学习的收获体验良好,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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