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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北大学本科教育实验课程质量通用标准》的通知

2020年05月12日 09:45  访问量:

中北大学文件

 

校教〔2020〕7号

关于印发

《中北大学本科教育实验课程质量通用标准》的通知

 

各院(校区) 、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中北大学本科教育实验课程质量通用标准》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20年5月8日

 

 

 

中北大学本科教育实验课程质量通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或实验课群),不包括课内实验。

本标准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或实验课群)的建设和评估工作。

本标准共包含7个指标,涵盖19个要点。

1 课程目标

1.1 有公开、可衡量、体现以能力和素质培养为导向,注重非技术能力的培养。

1.2 课程目标科学、合理,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2 实验内容

2.1 实验教学内容科学,既重视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又重视探究、研究能力的训练,体现课程思政,符合课程目标要求。

2.2 实验学时分配合理,内容设计科学,能满足对综合实践能力提升的需要。

3 实验过程

3.1 实验教学方法恰当,保障学生的深度学习,保障课程目标的达成有效。

3.2 实验过程探究性明确,对探究、研究能力的训练方法合理。

4教学队伍

4.1 具有稳定、数量满足实验教学和实验仪器维护需要的实验教学队伍,结构合理。

4.2 实验教师具有足够的实验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

4.3 实验教师和实验员有足够的精力投入本实验课程中,能积极参与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保障实验教学效果。

4.4 实验教师和实验员能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维护,能开发新实验项目及实验自制仪器。

5 支持条件

5.1 为学生提供适用的实验指导书等学习资料,有选择性地向学生推荐、提供网络课程或资源,能够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5.2 实验设备台套数和功能、实验耗材等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5.3 能够及时进行实验仪器更新及维护,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使用。

5.4 安全和环保措施齐备,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清洁,给学生提供适合的实验教学环境。

6达成评价

6.1 对学生在整个实验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核,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方法合适,注重形成性评价。

6.2 参与评价的各环节有合理的评价标准,评价内容能够有效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

6.3 评价结果用于了后续实验教学过程的改进,且能证明持续改进有效。

7教学效果

7.1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好。

7.2 学生对本门实验课程学习的收获体验良好,满意度较高。

 

 

 

 

 

 

 

 

 

 

 

 

 

 

  中北大学校办                       2020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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