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事项做如下安排:
1、学院于6月19日前完成答辩和成绩提交工作。
2、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安排。
3、毕业学生离校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摘要汇编工作(学院审核,统一提交)。
4、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汇总表和统计表工作,并提交。
5、写出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交。
6、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交至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zhgk@nuc.edu.cn。
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