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7]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1、此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原则上从2014年、2016年两年的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推荐,鼓励相近的成果整合为一个项目申报。
2、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各项目要认真总结项目自实施至今的实践运行情况,填写《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和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
4、成果名称应仔细推敲,可以与立项项目名称及2014年、2016年取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名称不同,但应相近,内容一致。
二、申报材料
申请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4、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3、反映成果的总结,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各1份,含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合装成册。
4、成果如为教材、著作,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教学成果视频材料1份;
6、《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支撑材料将不再返还,请自行留底。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6月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函报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