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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9年10月17日 17:24  访问量:

晋教高〔2019〕1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的意见》(晋教高〔2019〕1号),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强化基层教学组织的功能,树牢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目的意义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等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发展、开展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的基本教学单位,是联系教师与学生、落实教学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经过多年建设,我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研教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高校扩招,在校生人数和青年教师的持续增加,基层教学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着教学组织功能被忽视、教研教改活动弱化、青年教师培养滞后、教师教学共同体缺失等问题。

  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发出了振兴本科教育号令。振兴本科教育,必须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必须营造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必须打造“金课”,淘汰“水课”,落实这些任务主要靠基层教学组织。当前迫切需要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创新组织形式,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教学组织的职责任务

  (一)组织安排教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开展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分析。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各个教学环节(如备课、授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考试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新进教师试讲、新课程试讲及成绩评定等)指导、检查和督促。

  (二)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加强相关学科、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制定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发挥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三)组织课程与教材建设。建立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并规范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将最新的学科前沿、产业发展、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的开发与应用。选用或编写高质量教材和指导用书,进行教材、教辅资料、课件、题库、资源库、开放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四)组织安排实践教学。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平台建设。安排实验教学、阶段实习见习、综合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指导。推进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教学场所的建设与管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建立稳定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

  (五)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组织相互听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开展同行评议和学生评教。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议,及时了解教学改革领域的最新动态。

  (六)指导教师教学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制定教师培养计划,严把新教师开课关,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指导,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有计划推荐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访学考察。

  三、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基层教学组织的议事决策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研活动制度、听课评议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教学督导制度、质量考核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探索建立符合新要求的基层教学组织。各学校应以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为原则,组建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组织要涵盖本校所有专业或课程。组建基层教学组织应采取多种形式,鼓励跨学科、跨院系交叉设立教学研究室或教学团队。每一位任课教师都应参加到一个或多个教学组织。

  四、加强条件建设和组织保障

  各高校要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摆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教研活动用房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院系是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主体,要选配责任心强、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赋予基层教学组织在队伍组建、经费使用、教学考核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保障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时间,明确管理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规范运行,促进基层教学组织健康发展。

  五、强化考核激励

  各高校要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作为教学评估、专业评估的重要观测点,纳入教学质量报告,作为院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的日常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做好年度考核;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给予考核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相应奖励,在经费投入、教改立项、教学成果评奖等方面优先支持。省教育厅将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纳入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5日

 

上一条: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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