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全部不及格考试课程(不含实践类课程)的补考考试;
2、结业学生自结业起一学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可以参加不及格课程(不含实践类课程)的补考,系统无法报名的,需学生所属学院单独向教务部申报。
3、开课学院生成补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