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2025学年教学考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中北大学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2024] 1号)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教学考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察对象:拟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的教学考察由教务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组织;拟申报讲师职称人员的教学考察由所在学院组织;考察结果有效期3年,即考察结果当年、次年和第三年有效。

二、考察方式:教学考察为过程性考察,考察成绩由“学生评教”、“课程教案检查”、“专家随堂听课评价”和“集中说课专家评价”四部分组成。

三、时间安排:“专家随堂听课评价”安排在秋季学期或春季学期随堂进行;“课程教案检查”、“集中说课专家评价”安排在春季学期。

四、申请流程:教学考察由教师自行申请,课表纸质版交学院教学科如果与他人合带的课,务必把本人上课周次标记清楚), 本学期没有课的教师须在春季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课表。学院汇总填写《中北大学晋升职称教师教学考察申请汇总表》(附件),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邮箱:jsfz@nuc.edu.cn,汇总表和教师课表9月6日前交教务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申请教学考察的教师请加入2025年教学考察微信群,方便信息通知。

联系人:董慧群  董兵 电话:3922066


 

 

教务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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