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科竞赛有关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学校学科竞赛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依托学院办赛事,各学院根据学校给予经费统筹安排本学院的学科竞赛活动,具体经费使用由各学院领导负责实施。为了保证本年度学科竞赛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各学院重点支持学生受益面大、成绩突出、与学生就业方向结合紧密的竞赛,一定形成学院自身的特色、亮点。

二、竞赛实施需有竞赛通知、选拔、培训、宣传、竞赛总结、表彰等环节。

三、竞赛经费主要用于师生比赛住宿、交通费,教师差旅补助,报名费,耗材费等。经费借款、报销请教学院长签字,教务处备案,财务处办理。

四、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将本学院学科竞赛经费分配方案报教务处,支持一项赛事的学院不需要报。

五、年度考核主要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

分值

1

竞赛通知

主要看竞赛通知是否上网发布?通知内容如何?

10

2

竞赛宣传

竞赛前的宣传动员,竞赛完成后的宣传报导。

10

3

竞赛培训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

20

4

指导教师

参与竞赛指导教师层次、数量

15

5

受益学生

涉及专业、学生人数

15

6

竞赛成绩

获奖层次、等级、数量

30

以上内容需要支撑材料,请各学院注重平时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教务处

20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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