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07届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接省教育厅通知,200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电子注册预审已开始,请各学院根据发给你电子稿的数据的字段信息在电子稿上逐条进行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数据的字段信息不得为空。

2、生源所在地必须写清楚省、县(市)全称,如“山西省河津市”不能填为“山西河津”。

3、所修改过的数据必须用红色字体表示,以和其它正确数据相区别。

4、请各院在10月19日前必须将数据发送邮箱yangxm@nuc.edu.cn,并送交打印修改后数据一份。

学籍管理科

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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