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和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7年度省级和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晋教高函[2007]22号,见附件1)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

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学习、研究教育厅文件精神;

2.省级精品课程将从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我校校级及以上的精品课程名单见附件2);

3.申报省级精品的课程必须满足申报条件(见附件1),并按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要求填写申报表;

4.已被评为省级精品的课程,并满足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要求的,可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

5.请将申报的相关材料于5月20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关于评选2007年度省级和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附件2:我校校级及以上的精品课程名单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0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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