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山西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晋教高厅函[2007]27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积极通知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办法
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侯选人,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培养评选实施意见》(晋教高[2004]5号)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本届省名师侯选人的推荐人选。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1、《山西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侯选人推荐表》(可在教务处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需一式五份;
2、推荐表中涉及到的原始材料(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须报一份原件;
3、15~30分钟侯选人现场讲课录像(此项可等学校确定省名师侯选人后再做);
4、请相关学院于6月12日前将所在学院推荐侯选人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发电子文档到:zhgk@nuc.edu.cn
教务处
2007-06-05
附件一:《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培养评选实施意见》(晋教高[2004]5号)
附件二:《关于评选山西省第五届普通高校教学名师的通知》
(晋教高函[2007]27号)
附件三:山西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教务处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