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教学任务书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开课学院:

经研究决定,教师教学任务书由开课学院向任课教师发放(本学期初已经电告各开课学院)。请各开课学院将2007-2008-1学期任务书,由教学院长签字后向任课教师发放,并在教务处备案。

特此重申。

2007-7-15

上一篇:关于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开学报到注册的安排
下一篇:关于核定2007-2008-1学期课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