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文件精神,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申报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8号)(详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
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学院(见附件),并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认真学习文件及通知的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2、各学院请于2007年9月13日以前将“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和“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稿交与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关于申报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教务处
200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