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中北大学开展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要求各学院将拟开设双语教学课程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将《中北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见教务处相关下载)交于教学质量管理科。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中北大学开展双语教学的实施办法》(见中北大学本科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三、质量监控

1.主讲教师于课程结束后,应向教务处提供课程有关资料(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等)和课程教学总结,校专家组对双语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2.专家听课。专家通过听课审核双语教学的内容、授课方式、教学方法及课堂效果,给出评价成绩;

3.学生评教。学生通过评教给出学生对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成绩。

4.考核等级:双语课程考核结果分 “合格”、“不合格”二个层次。

对于上完课程后交《中北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请表》的教师,教务处将不按双语教学课程计算酬金。

教务处

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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