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使校院二级管理体制落实到位,明确各院07/08(一)学期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实习、实验)任务的基本情况,给工作量酬金的核算提供准确依据,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附件的相关表格,防止填写者填写不准确而导致工作量计算错误或遗漏。
1. 各项表格为核算工作量的依据,同时也为学校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为依据。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如实填写,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实践教学科联系。
2. 请于11月2日前将各项表格交实践教学科(见附件)。
3. 所上交表格一律上交一份打印稿及电子稿(发至sbk@nuc.edu.cn)。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07年10月12日
附件:实验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