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安[2008]1号《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 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在放假前对所负责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的纪录),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做实验时使用的火炸药、火工品及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于放假前入库存放,不得私自存放于实验室。
二、 对于贵重精密仪器,各实验室一定要加强防护,以防丢失。同时,在假期期间,各实验教学中心一定对出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登记。
三、 1月22日上午教务处将会同保卫处,对我校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检查,请各实验室留下值班人员。
教务处
200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