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实践环节已报名完毕,数据见附件1,请各开课学院按照名单组织教学环节,并将具体的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公布到学院网站,以供学生查询。参加重新学习的同学请到开课学院网站查询上课信息或电话联系查询,联系电话见附件2。开课学院安排完毕后将报名数据附上任课教师及教师号后交学籍管理科预置成绩单,同时交质量管理科以备计算工作量。
附件1
附件2
教务处教务科
2008-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