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08]6号)文件中的有关精神,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0个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为做好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08]6号)文件中《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2、申请对象为我校非毕业生班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4、.项目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团队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的小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5、.指导教师应具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扎实基础和较强的指导学生研究的能力。

6、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并于5月22日18时30分前将申报书的纸质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发送sbk@nuc.edu.cn)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附件

一、《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办法》

二、《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

三、《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中北大学教务处

200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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