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0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论文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定于2008年6月16日~6月23日,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并将答辩安排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于6月5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6月24日为末位复审时间,请各学院于复审前将末位复审安排(包括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学生名单等)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以便于校检查组工作。复审结束后请及时将复审情况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各学院务于6月25日下午6:00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6月26日起,请各单位督促学生根据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修改完毕后方可离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毕业论文应评为“不及格”:毕业论文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上没有完成任务;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或其部分内容由其他学生代做;答辩时回答问题错误较多,对主要问题经启发后仍不能回答;工作不努力,表现差;毕业论文多处概念不清,图纸不齐全或多处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等。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
我校今年将继续组织编印“中北大学2008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具体安排如下:
1.原则上每个专业推荐2篇(限本科毕业设计或论文)。
2.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和学生整理成摘要形式,内容控制在两页以内,由指导教师负责保证内容的质量,希望各学院、专业建设组及相关指导教师严格把关。
3.各学院务必将打印好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于7月4日前交教学质量科,同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电子稿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科,邮箱地址:zhgk@nuc.edu.cn。
4.各学院要认真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编写工作,将作为学院评优的依据之一。
教 务 处
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