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开设08/09学年第二学期校任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适应21世纪对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要求,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加强对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我校规定本科培养方案中任意选修课学时的50%为校定跨学科课程或人文类课程。现开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开课程须面向全校本科学生。

二、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2学时,实验学时超过8学时的课程须报至实践教学科。

三、申请者须是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每人限报一门任选课程。

四、凡未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任选课不予开设。

五、所有申报任选课的教师请登录http://www.nuc.edu.cn/jwc/jyk/login.asp填写《开设校任选课申报表》(使用自己的教师号和密码登录)。开新课的教师请将《开设校任选课申报表》、教学大纲(纸质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课程名称》所在学院,如:张XX《XXXX》1院)、课程教案等材料报送至申报课程所在建设组责任人处。

六、请所有申报任选课的教师撰写一段100字左右的课程内容简介(纸质及电子版),交至申报课程所在建设组责任人处;建设组责任人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汇总格式见附件)

七、申报起止日期为1161118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我校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进行课程申报;建设组责任人须严格把关,并认真组织开新课的教师进行答辩。建设组责任人于1120前将开新课教师的申报材料(申报人的申请书、教学大纲、课程教案)和答辩结果(答辩名单以及批准开设的课程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八、教学日历于校任选课开课后一周内交至建设组责任人处,后统一交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九、带有实验学时的课程须填写实验教学任务登记表,并于校任选课开课后二周内交至开课学院,后统一交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十、教务处将不定期对校定任选课进行抽检。

十一、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3922063

附件:1.开设校任选课申报表

2.教学大纲

3.《中北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名单》

4.课程内容简介汇总表

5.实验教学任务登记表

教务处

20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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