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中北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院、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 ([2007]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7]2号)文件精神,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新教材和立体化教材建设,并为入选“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和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特色教材做准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决定评审2008年中北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适用于我校本科专业、研究生教学的教材。

2.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校在编教师,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

3.对于具有特色的教材、教学急需的教材、高水平教材,可以优先考虑立项。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编者填写《中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若申报的是新编教材需附讲义及使用者意见,若是修订教材需附已有教材及修订大纲,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学院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有关材料存档备查;评审的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教材委员会讨论、确定,确定的立项项目在全校公布。

3.项目负责人应在立项项目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填写《立项教材编写任务书》,逾期不填视作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1.2008年12月20日完成院级评审及申报。

2、2008年12月29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工作。

3.2009年1月初召开校教材建设委员会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讨论,确定立项教材建设项目并发文公布。

附:1、《中北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2、《立项教材编写计划任务书》

附件从教务处网上下载

教务处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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