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高[2008]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2009年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级精品课程将从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推荐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教授职称,同时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填写《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word版);
二、 所有推荐省级精品课程的必须建立并完善本门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申报表、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三、 请各学院将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名单、课表一份于2009年3月23日前交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申请表(电子稿发送邮箱jyk@nuc.edu.cn)一式三份于2009年4月10日前交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教务处
200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