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年度校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中北大学优秀青年主讲教师的评选办法》,为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优秀青年主讲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的评选

1.学院制定适合本学院的“院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评选办法”(申报表可参考校级申报表),成立评审专家组;

2.积极广泛宣传、组织申报,按评选办法评选出院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

3.学院分学期申报、考核,年底汇总后评审,排序;

4.完成时间:2009年12月8日前。

二、校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的申报、评选

1.在院级优秀青年主讲教师中,学院推选出参评校级的人选;

2.参评人填写《中北大学优秀青年主讲教师申报表》(见教务下载),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或审核)材料;

3.学院在2009年12月8日前将参评人申报材料及学院评审材料(包含听课记录、排序等)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按指标体系综合考察参评情况并进行投票,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向全校公布并进行表彰。

教 务 处

200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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