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各学院需要认真核对本院06、07、08、09级各专业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

一、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

根据教务处教研科发放的各专业2009/2010学年春季教学安排表进行教学计划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后交回教务处教研科。

二、注意事项

(一)认真核对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核对完毕后,请将教务处教研科发放的各专业2009/2010学年春季教学安排表原表交回,学院对教学安排表自行留底;

(二)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与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不相符,请写明实际需要上课的课程名称、学时,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学院章);若教学计划有变更,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三)教学进程的安排根据教务处教研科给出的“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进行,金工实习、公益劳动和电子工艺实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大型实验等实践性环节由各学院安排;

(四)10月2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核对无误装订好的教学计划(装订方法:左侧装订,需有封皮)交教务处教研科;

(五)10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核对无误装订好的教学进程表(装订方法:左侧装订,需有封皮)交教务处教研科;

(六)“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及“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请到教务处相关网页下载。

教务处

20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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