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信息二次核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在各学院的大力配合下,我校实验室的设置情况及基本信息已基本核对完成,现需各学院对核对结果进行审核并对不完善信息进行补充,具体事宜如下:
一、各学院对教务处填写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需修改的信息用红色标出后进行修改。
二、对空白栏信息补充完整,用红色标出。
三、信息核对完成后,请各学院打印一份并请院领导签字后于6月25日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bk@nuc.edu.cn。
附件:
实验室基本情况汇总.xls
教务处
20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