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2010年6月30日上午,学校将对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进行答辩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将分为三组进行,1、2、3、4院为第一组,地点为11205H;5、6院为第二组,地点为11206H;7、8、9、10及其他申报单位为第三组,地点为11207H;各组答辩顺序见附件;
二、 时间:2010年6月30日上午8:00;
三、 答辩人需用PPT进行陈述,时间为5分钟,重点陈述内容应包括:
(1)课题研究的现状分析及立项依据;
(2)具体的改革目标、内容及成果形式;
(3)课题研究的可行性。
四、专家提问时间为5分钟;
五、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场答辩的,项目成员可以代替答辩,答辩未到者视为弃权,不予立项。
附件:
各组答辩顺序.rar
教务处
20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