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顺利完成本学期实践教学酬金的核算,请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相关数据组织教师进行认真、如实核算,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实验教学任务:请各学院核对好各门实验课的实验学时数和学生人数,将实验教师、职称及实验地点填写完整。如有遗漏的实验课程用其他颜色标记补在后面。
2、课程设计任务:课程设计任务按照表格的内容填写完整、准确,设计地点有固定的地方填写完整。
3、实习任务:实习任务按照表格的内容填写完整,实习的地点要填写清楚。
请各学院在12月20日前将所有酬金公示完毕,明细返回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和纸质各一份,邮箱sbk@nuc.edu.cn。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