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开设13/14学年第二学期校任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适应21世纪对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要求,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加强对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我校规定本科培养方案中任意选修课学时的50%为校定跨学科课程或人文类课程。现开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开课程须面向全校本科学生。

二、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2学时,实验学时超过8学时的课程须报至实践教学科。

三、申请者须是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每人限报一门任选课程。

四、所申请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

五、凡未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任选课不予开设。

六、所有开课教师请将《开设校任选课申报表》、教学大纲(纸质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课程名称》所在学院,如:张XX《XXXX》1院)、课程教案等材料报送至申报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科,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交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七、依据外语教学规律,外语类课程授课人数控制在100人内。

八、申报起止日期为11月25日至12月25日。

九、教学日历于校任选课开课后一周内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科,后统一交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十、带有实验学时的课程须填写实验教学任务登记表,并于校任选课开课后二周内交至开课学院,后统一交回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十一、教务处将不定期对校定任选课进行抽检。

十二、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电话:3922063

教务处

2013-11-25

附件:1.开设校任选课申报表/jwc/Editor/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31125/20131125161338_51775.doc

2.教学大纲/jwc/Editor/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31125/20131125161423_40704.doc

3.实验教学任务登记表/jwc/Editor/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31125/20131125161431_64950.doc

上一篇:关于基础、示范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2013-2014学年校级跨学院第一次结课考试安排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