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日  作者: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校安〔2015〕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安〔2015〕13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教学实验室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开会进行专门部署,并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上报与处理。

二、放假期间,原则上禁止使用教学实验室,如需使用,要有学院主管领导批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假期不进行实验的实验室,由学院统一进行封门。

三、放假期间不进行实验的实验室,落实好危险化学品和贵重仪器设备的保存条件,做好防盗措施,确保不发生意外,关好水、电、气。

教务处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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