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部本学期的工作安排,现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进行分解,就任务分解提几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合理安排教学周数,分解教学任务从第1周开始至期末(集中安排的实践性环节周次除外)应保持均衡。若有多门短学时课程,在保证周学时平衡和符合“课程周学时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分为前半期和后半期两个阶段进行合理对接和搭配。前半期教学任务的起始周为第1周,后半期教学任务的起始周为第9周(含)之后、结束周为考试周前1或2周。各学院一定要避免“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现象出现。需在系统中选课的专业选修课从第2周(含)之后开始任务分解。
二、所有课程严格按照学时数分解(如课程理论总学时为40学时,周进度4,则分解周数共10周),不允许多分解一周。
三、全校性基础课(如:高等数学、大学英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严格按照教学进程完全相同的方可一起组合。
四、合班安排教学任务时,最多按3个班级来组合授课,尽量不要跨学院组合班级。
五、课程类别、学时、学分不同及跨年级的不允许一起组合上课。
六、若教学进程允许,中短学时的课程周进度不要超过4学时,短学时课程最好为2学时。
七、对于下学期可预见的时间不能保证上课的教师一定不要安排教学任务。
八、安排教学任务时,对同一教师带有跨校区的课程,请学院合理安排。
九、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上课时间应严格按照教学任务的理论学时安排教学,实验环节的学时不要占用上课时间。
十、本学期所有开课任务: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训、实习等环节的教学或指导工作一定细化到任课教师,安排上课周次。
十一、请各开课学院自行导出下学期教学任务并进行分解,开课任务导出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开课任务分解通知发出后,如学生学院培养方案发生变动,请务必通知开课学院。
十二、各学院核定无误后将X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分解总表(见附件二)电子表、纸质表(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7月4日(星期四)下午6点之前交教务部教务科。
注:有不完善之处,请各学院加以补充,使下学期计划任务的分解更加合理。
教务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