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北大学本科生2024-2025-1学期学籍处理的通知
各学院: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教〔2024〕8号)(以下称“学籍管理细则”)精神,现开展2024-2025-1学期学籍处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籍处理内容
本次学籍处理分两类进行:第一类是降级,第二类是退学。按学籍管理细则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分别予以降级或退学处理。
1、降级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进行学籍处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降级。
(一)一学年内不及格课程学分超过20学分的;
(二)连续两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超过30学分的。
2、退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一学年内不及格课程学分超过30学分的,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45学分的;
(二)在校(包括休学)六年未完成学业的;
(三)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审核不合格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七)隐瞒既往病史而录取在限考专业、不能坚持学习的;
(八)本人申请退学的。
二、学籍处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24日前,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核对不及格学分并签字确认,连同降级学生编班汇总表报学籍管理科。
2.9月25日起集中办理“降级”学生学籍异动手续。
3.根据“学籍管理细则”,请各学院于9月24日前统计本学院符合“退学”类别的学生名单,并提出书面报告(附相关材料),教学院长签署处理意见后,报教务部处理。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提高意识,本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籍管理原则,把好学期注册关,做好相关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好学生学分核对与各类学籍异动工作。
2.请各学院做好学籍处理工作中核对信息、签字表等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
教务部
2024年9月18日